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微雨涤尘第984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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本文讲述了一个正直、踏实、勤勤恳恳的人(攻)逐渐变了态的故事(是受的错)。硬汉糙汉攻vs软萌可爱受二十年前一场大战,Omega们惨遭生化武器袭击,只剩下一小部分人。Alpha们把他们聚集到一起,供给食物,聘请名医,让他们休养生息。只有立下战功的人的后代,才能提前定下娃娃亲,在成年后与自己的Omega成亲。于氏长孙于凯峰得爷爷助力,由母亲挑选,在他五岁时,订下了一个Omega小婴儿。年纪相差五岁,于凯峰早过了结契的年龄,一直默默等自己的Omega毕业、长大,无奈这个Omega是个彻彻底底的学渣,不但不能提前毕业,还有降级的危险。于凯峰认为对方营养不良,好吃好喝的一批又一批地运过去,可对方体重和智力都没长,还是奇差无比。即使这样,于凯峰也没有抛弃他的意思,一边提高自身战斗能力,一边耐心地等。他等啊等,等啊等,结果自己的Omega竟然跑了!于凯峰:我哪里不好,你为什么跑?尹桐:我不想长大。于凯峰:说实话。尹桐:我想当Alpha。注:1V1,HE。文中有私设,没有大型战斗场面,本质谈恋爱。总体基调是甜。微博@星玙_island ……………………孩子们的故事在隔壁《我的Omega不让碰》,求预收…………………………身为Omega的方倾,是水星历史上最年轻的医学教授,是受人尊敬的博士生导师,是水星Alpha全军信息素治疗重点中心主任,是统帅授予勋章的Omega玫瑰战斗骑士,是水星Omega中最年轻的中将。可没人知道,这样的天之骄子,私底下却连自己的信息素都收敛不了。木棉花的香味儿由淡转浓,像是冬日清晨的迷雾般缭绕不绝,将人层层包裹,困囿其中,不眠不休。于浩海越看方倾越觉得奇怪,终于忍不住质问道:“你到底是怎么回事?!你都多大了,怎么连信息素都控制不住……”方倾:“你给我滚!”于浩海喜欢方倾,风知道,云知道,路过的狗知道,全世界都知道。他的爱坦荡、执着,一往无前,向阳花一般热烈,世界上有我必须有你,没你就没我。可方倾喜欢于浩海,没有人知道。他像是在倒数人生的最后几年,在信息素完全崩溃、不受任何控制之前,保持冷静绝情的人设,对所有美好避而远之,不投入,就不会受伤,静静等着那一天到来,将自己引爆。一个傻子爱上了一个聪明人的故事。甜文,双向暗恋,he。排雷:1.受傲娇,口不对心。2.攻白切黑,疯疯病病的,微微抖那个s。 我的Omega跑了

一个人要有多深情,才能一生只爱一次。 一场爱该有多刻骨,才能抵挡半生孤独。 寒江风雨夜微澜

民宿里——  “林旷,你干嘛啊?不准亲我。”  “桑梓,我不亲你谁亲你啊?要不你再给我亲回来,怎么样?”  “好。”傻傻的小桑梓认为自己不能吃亏。 下一秒,感觉唇上一凉,果冻般软甜,张开嘴咬了口。涂口红时—— “宝宝,这颜色真适合你!” “那你要涂吗?” “嗯嗯嗯嗯!” 一会儿... “林旷,我这几天回家住,你自己看着办吧!” “你是不是不爱我了?” “不是,只是爱转移了。” 街头满头是伤,拿着钢棍的小男孩,怎么敢喜欢一个穿着白裙子,兜里都是糖的小女孩。 【暖心腹黑林小混混×甜腻白兔糖桑大班长】 月亮甜甜

好人是当不了警察的! 酒色财权,是社会的四大原罪,像把刀子把人性切割的支离破碎。 我叫江小余,是个刑警。 从我披上这身警服开始,就注定要游走在善与罪的边缘。 其实我更想做一个刁民,泡泡妞、喝喝酒,在社会夹缝中求生存。 这是我的故事,一个操蛋又刺激的警察故事。 ……………………………………………………………… 《国民男神》256万字人品保证,书 咱就一刁民

【隔壁新文《小师弟》已开,求收藏喔~】  自幼失怙的陆书瑾被养在姨母家,长至十六岁,姨母给她挑了门亲事,谈了个好价钱。  出嫁前一晚,陆书瑾收拾东西跑路了。  去了繁华的云城之后,听闻海舟学府正免费招生,还包吃住,陆书瑾为躲避姨母的搜寻,女扮男装参加了考试,成功入选学府。  头一天去上学在路边买包子的时候,就听见身旁几个海舟学府的人正聚堆议论着萧家的小少爷,七嘴八舌没一句好听的,陆书瑾不想惹麻烦,正要走的时候,一个包子砸在她后脑勺上。  陆书瑾转头,就看见十步开外站着一个锦衣华服的少年踩着朝阳的光,俊俏的脸上满是嚣张:“谁在说小爷的坏话?”  陆书瑾摸了摸后脑勺,心中一悸。  ——————  萧家的小少爷萧矜,那是云城中鼎鼎有名的风云人物,出身名门,却行事乖张一身反骨。  头回见陆书瑾的时候,萧矜想:这弱不禁风的小子,我一拳下去至少能哭个三天。  萧矜见陆书瑾软弱可欺,就收在身边当小弟,平日里使唤点小事,她也极为乖顺,夫子留的课余作业也扔给她做,从不敢有异议。  直到有一回,萧矜亲眼瞧见她在水池边把两张纸泡在水里,到学堂的时候掏出迹晕成一片的文章给他,说道:“下雨,打湿了。”  萧矜笑了:“你是不是欠揍?” 【后来陆书瑾真的在他面前掉眼泪的时候,萧衿满眼情愫又极为克制地擦了下她的泪水,声音里满是无奈:“陆书瑾,你要是个姑娘该多好。”】 1.SC,1v1 2.女扮男装的古代校园文。 3.有副cp:季朔廷X叶芹,正文占比少,感情线都在番外了,不喜欢可以不买哦! 4.【高亮注意】:本文只有bg线,请勿在文下发表关于【BL、GL】之类的发言影响别的读者阅读,看到会删掉。————————预收:【只有春知处】  仲夏之夜,纪云蘅对月许愿,盼望能得一良婿。  隔天晚上她捡来的小狗就疯了。  见到她不会再摇着尾巴往她腿上蹭不说,给它带的饭也不吃了,还不让她摸,就藏在角落里用一双大眼睛戒备地看着她。  她只是无意间说了句:听说皇太孙是个不学无术的纨绔。  就被小狗崽追着咬了大半天。    正逢纪云蘅择亲,她坐在房中一边写下几个中意的人一边念念有词:“张家的第三子,虽是庶出但文采好,王家的独子虽平庸,但是性子温和好相处,东街杀猪家的小少爷家底厚实,但模样……”  她挑挑拣拣,极为苦恼,看见小狗崽趴在旁边的软垫上假寐,于是用笔杆轻轻点了点它的鼻子,轻声问道:“笨笨,你觉得我选哪个好呢?”  谁知这平日里凶了吧唧的小狗崽高傲地睨她一眼,抬抓撂翻了砚台。    纪云蘅气得把它拴在院子里的树下,整夜关在外面,任它怎么叫都不理,铁了心地让它好好反省。  谁知隔日一大早,就有个俊俏的少年爬上了她的墙头,坐在上头趾高气昂地命令道:“笨妞,把这狗崽的绳松开!”    ————  顾敬驰原本好好的跟着皇爷爷来北延避暑,结果不知中了什么邪,每到日落他就会穿到一个叫纪云蘅的姑娘养的小狗身上。  这小姑娘在纪家爹不疼娘不爱,住在一个偏僻小院里,被人骑在头上欺负。  这种窝窝囊囊,逆来顺受之人,是顾敬驰生平最讨厌的。    后来在万家灯火的庙会上,顾敬驰来到约定地点,左等右等没见着人,出去一找,就看到纪云蘅正给杜员外的嫡子送香囊,他气得一把夺下,“昨天不是教你几遍,要把这香囊给我的吗!” 谁在说小爷的坏话?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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